三、應徵方式
(一) 備齊前項文件函寄33304桃園縣龜山鄉大崗村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人事室楊基成中隊長收(連絡電話:03-3281890),並請註明應徵系別。
(二) 一律採通訊報名,至99年4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 本校審查合格後,以電話通知應試;報名應聘人員,不論錄取與否,所附資料恕不退還。
四、初、複審合格者,另行個別通知參加試講。
五、新聘教師自本(99)年8月1日起聘,如尚未取得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者,得先以兼任教師聘任,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送審,俟取得證書後,再於次學期以專任教師聘任,惟送審未通過者,則不予聘任。
六、新聘教師經獲聘後,須兼辦行政工作5年,其中新聘之第1年(至少1年)均須於行政單位兼辦行政工作,並採逐年檢討方式評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