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徵聘專任教師
學會新聞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系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二名,歡迎「有機分子、高分子、纖維材料與紡織科技」專長背景優秀人才加入行列。
壹、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貳、名額:2
參、學歷:國內外理工科博士學位
肆、專長:
1. 具有機分子、高分子、纖維材料與紡織科技領域專長(可中、英文授課)。
2. 可講授工程數學、高分子或纖維理化等課程尤佳。
3. 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須符合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程學院規定。
伍、須提供個人資料(請填寫附件第一頁至第三頁之表格)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以及「學術著作點數計算表」。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3. 推薦函二封。
4. 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5. 可任教科目。
6. 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
7. 提供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陸、收件截止日期:2019 年 02 月 22 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窗口:蘇美英
聯絡電話:(02) 2771-2171 #2418
電子信箱:mayin1443@mail.ntut.edu.tw
柒、備註
1. 應聘者請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提供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並請簽名於上),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外籍人士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2. 請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新聘專任教師作業流程圖」及「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之規定及程序辦理。
3. 擬聘專任教師如持國外博士學位者,請確實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 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學歷認定。
4. 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5. 論文著作請加註 SCI、EI、Impact Factor 及 Ranking。
6. 請提醒各應徵者應徵前請詳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