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主任委員:張一知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
出版委員會組織簡則
2011 年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 第一條:中國化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三條之規定組織出版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第二條: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及委員若干人。主任委員由本會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同意聘任之,任期與理事長同;委員經主任委員提報理事會後聘任,任期與主任委員同,並得連任。
- 第三條:本委員會之任務為編纂出版本會會誌、雜誌、書刊、影音媒體、及其他出版品,並辦理出版之相關事宜。
- 第四條:本委員會為任務需要,得各別設立編輯委員會,推動及執行相關業務,其實施辦法細則另訂之。
- 第五條:各編輯委員會之總編輯、副總編輯均為本委員會之當然委員。
- 第六條:本委員會各項出版品的出版規劃及辦法,經提報理事會核備後施行。
- 第七條: 本委員會之委員均屬義務職。
- 第八條: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