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社化學傑出大學生獎

中國化學會「中技社化學傑出大學生獎」實施辦法

112 年第 3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 一、設立目的:為提升國內化學相關科系大專學生參與研究,提供發表研究成果以相互切磋並鼓勵、肯定其研究成果,中國化學會(以下簡稱本會)受財團法人中技社委託辦理「中技社化學傑出大學生獎」。
  • 二、對象:本會化學年會壁報論文獎獲獎之國內大學校院三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 三、名額:以 6 名為原則。
  • 四、審查方式:
    • (一) 採口頭報告進行。
    • (二) 本會每年於化學年會結束後將通知符合資格之大三(含)以上在學學生於指定時間地點以口頭報告進行審查。
    • (三) 由本會獎章委員會主委召集專家、學者依據理論架構、原創性、創新性等面向評選出六位特優表現者為得獎人。
  • 五、頒獎:每位得獎人獎勵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一只。
  • 六、申請者所檢送之文件與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若有抄襲、節錄、仿作他人研究成果或專利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由申請者自行負責,本會除保有撤銷獲獎資格之權力,並將公布名單及追討所頒發之獎金。
  • 七、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執行;修訂或廢除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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