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化學學會研究論文獎實施辦法
2025 年第 4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
2023 年第 3 次、2020 年第 1 次、2018 年第 1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
2017 年第 2 次、2016 年第 2 次、2012 年第 2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
2010 年第 4 次、2008 年第 2 次、2006 年第 4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
2005 年第 1 次、2002 年第 3 次、2001 年第 4 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
- 一、本會為鼓勵國內學生從事創新性化學研究,特設置研究論文獎及本辦法。
- 二、本獎項分研究生組及大專生組。研究生組論文獎依研究領域分為「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分析化學」、「化學生物」、「藥物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合成」等 8 類;以及大專生組「新秀獎」,兩組合計 9 類。獎項名稱由國內外單位冠名贊助。
- 三、研究生組各獎項設置傑出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參萬元、優等獎 1-3 名,各頒發獎狀乙幀獎金壹萬元、佳作獎 1-6 名,各頒發獎狀乙幀獎金伍千元,於化學年會中選拔,並設置準佳作獎,頒發參加獎金壹千元或獎狀,以資鼓勵碩、博士研究生們參與。大專生組設置新秀獎 10 名,各頒發獎狀乙幀獎金壹萬元,以資鼓勵大專生從事專題研究。
- 四、化學會應於年會舉辦日期之前 8 個月正式具文公告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
- 五、凡於年會舉辦前 18 個月畢業之博、碩士生及大專生、在學大專生已有專題研究報告產出者、或因兵役問題無法參加上屆選拔者,皆得經指導教授推薦報名參加研究論文獎之選拔。連續兩年以相同畢業論文或專題研究報告重複申請者,應取消其申請資格。
- 六、參加者須於年會網站註冊、報名及上傳學位論文或專題研究報告及其他論文發表之參考資料。指導教授推薦函請於規定時程內以指定方式提交,逾期恕不受理。
- 七、評審會由化學年會承辦單位之學術委員會組成,並由該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擔任總召集人,主持研究論文獎之遴選。論文獎得獎者之產生經初審與複審二階段。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由年會承辦單位學術委員會選列研究生及大專生若干名參加複審。複審為論文口頭報告,於年會中舉行,由 9 類論文獎評審委員會各 3 至 5 位委員評定,評審細則另訂之。
- 八、研究論文獎之得獎者請於年會閉幕式中接受本會頒獎。
- 九、本辦法得視需要提理監事會討論並修正之。
社團法人台灣化學學會研究論文獎設置沿革
- 2001 年邀請張昭鼎紀念基金會、周大紓紀念基金會、王光燦教育基金會及中央研究院原分所經費支助潘貫紀念基金會等共同設置,含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物化分析等獎項。
- 2002 年起增設生達製藥支持范道南新創藥物獎項;另王光燦教育基金與潘貫紀念基金會停止支助。
- 2005 年至 2021 年由台灣石化合成(股)公司支助增設吳松柏應用化學獎項。。
- 2010 年起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支助分析化學獎項。
- 2012 年至 2025 年由太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許明珠博士以個人名義支助許自然化學合成獎項。
- 2016 年至 2017 年由泓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助生物化學獎項。
- 2017 年起由李長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設大專生組新秀獎;同年亦由日本東京化成工業株式會社增設東京化成有機合成賞,獎勵人數 1 名,獎金 1 萬 2 千元整。
- 2024年起新創藥物獎項更名藥物化學。
- 2025年由明生生物科技石峰鵠董事長以「黃良平教授紀念獎學金」名義支助物理化學獎項。
- 2026年起由翁啟惠院士支助生物化學獎項;另生物化學更名為化學生物。
感謝歷年贊助單位與熱心會員對研究論文獎的支持及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