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正式實施「會員代表制」公告會員周知
學會新聞
主旨:為確保學會議事高效運作,本會正式實施「會員代表制」。
說明:
1. 根據本會章程第十一條規定,當會員人數超過 300 人時,得以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並由理事會擬訂選舉辦法。
參酌台灣其他學會的做法,2024年8月28日理事會訂定之選舉辦法,為每個分區的會員代表總數不少於該區具選舉權會員數的十五分之一。
會員代表選舉辦法已於2024年11月7日完成呈報主管機關內政部的程序,並正式生效。
選舉辦法:https://reurl.cc/34ddpR
2. 會員代表選舉將以五個分區進行,分別由台北總會、新竹分會、台中分會、嘉義分會及高雄分會負責辦理,範圍分配如下:
台北總會:台北、新北、基隆、宜蘭、花蓮、金門、馬祖
新竹分會:桃園、新竹、苗栗
台中分會:台中、彰化、南投
嘉義分會:雲林、嘉義
高雄分會: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
3. 會員代表的職責將依章程第十二條行使,包括訂定及修改章程、選舉及罷免理事與監事、決定會費及其他重大事項,確保您的權利與義務得到保障。
謹此敬告會員代表制之實施,並藉此機會誠摯感謝會員們對於學會各項活動的支持與參與。
讓我們攜手並進,為臺灣化學社群以及學會的未來創造更多價值。
敬祝 安康
中國化學會 敬上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