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主任委員:王逸萍處長(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企研處)
化學與工業委員會組織簡則
2011 年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 第一條:中國化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三條之規定組織化學與工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第二條: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委員若干人。主任委員由本會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之,任期與理事長同;委員由主任委員提報理事會後聘任,任期與主任委員同,並得連任。
- 第三條:本委員會任務為掌握化學工業界發展趨勢,加強化學工業界與學術界交流合作,以促進化學工業與學術之互動發展。並得結合各種管道或與各委員會間協力合作,促成化學相關工業之人才培養及教育訓練。
- 第四條:本委員會得視執行任務需要,由主任委員隨時召集會議,並得另訂實施辦法細則。
- 第五條:本委員會之委員為義務職。
- 第六條: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