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主任委員:陳俊太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系)
會員委員會組織簡則
2011 年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 第一條:中國化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三條之規定組織會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第二條: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委員若干人。主任委員由本會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與理事長同;委員經主任委員提報理事會後聘任,任期與主任委員同,並得連任。
- 第三條:本委員會之任務為審核新會員申請入會之資格,以及初級會員晉升之條件,提供理事會討論入會及晉升案參考。並得與各委員會合作於適當時機或場合中公開招募個人及團體會員。
- 第四條:本委員會得視執行任務需要,由主任委員隨時召集會議,並得另訂實施辦法細則。
- 第五條:本委員會之委員均屬義務職。
- 第六條: 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